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平原2019-08-30T 14:44:30+09:00
韩国医学教育评估院(以下)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和权益,使用户能够顺利处理相关的雇用者的苦衷。
第一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义平原以主要事业指南及其他平原相关业务为目的,进行个人信息处理,如果使用目的变更的话,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将采取另外的措施。
第二条(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有期)
①的平原是根据关系法令的个人信息保留、利用期间或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时得到同意的个人信息、利用期间进行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留。
②各个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有时间如下。
1.网站会员加入及管理:退出网站2。自动收集信息:
- 用户的互联网服务器访问我们主页时所发生的网站地址
- 用户的浏览器种类及OS
- 访问日期
第三条(提供个人信息第三字)
义平原只在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在第一条(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中清晰的范围内处理,只提供信息主体的同意、法律的特别规定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况下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①的平原正在为圆滑的个人信息业务处理而委托个人信息处理业务。
- 受托者(受托人):
- 委托业务内容:の平原主页维护
- 委托期:在委托工作结束时
②的平原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除委托业务执行目的外,禁止个人信息处理,技术性、管理的保护措施、在位限制、监督、监督、损害赔偿等责任事项,在合同上明确明确。正在监督手桌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
③委托业务内容或受托桌变更时,我会通过自己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公开。
第五条(信息主体权利、义务及其活动方法)
①收到信息主体或信息主体委任的代理人随时都可以行使下一个户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权利。
- 个人信息要求
- 如果有错误等,要求更正
- 删除要求
- 停止处理要求
②根据第一项的权利活动可以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第8号格式(个人信息阅览、删除、处理停止要求书)书面、电子邮件、临摹传送(FAX)等方式进行,议院对此将采取措施。
③信息主体要求对个人信息的错误或删掉的情况下,该平原是在更正或删除之前,不使用个人信息或提供。
④通过信息主体或代理人的权利活动时,对法令规定的例外事项有可能被拒绝。
第六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
义平原正在处理下一个个人信息项目。
- 网页会员加入和管理【必备项目】密码、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地址、职业、所属、新闻信息接收电话号码
- 自动收集信息:主页登录,IP地址,cookie,会话
第七条(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设备的安装、运营和拒绝)
②要允许所有登录的平原网站或配置网站的信息主体允许Cookie。
③信息主体有关于cookie安装的选择权。因此,在浏览器中设定选项,或允许所有Cookie存储,或者拒绝所有Cookie的保存。但是,如果信息主体拒绝Cookie设置的话,部分服务会被限制。
④关于cookie运营的详细事项如下。
- 连接到平原的各个浏览器上都可以赋予固有的曲奇饼,该饼干可以测定注册用户和未登录用户的使用频率或反复使用的限度。
- Cookie也用于测量信息主体访问的平原网站领域的访问形态及信息主体的总体访问形态。这些信息是用来了解用户的习惯,或是如何理解不同的问题的研究,并利用这样的信息,在信息主体的平原网站上阅览的内容,排律和各种活动将被用于信息主体的方向。可以的.
第八条(撤销个人信息)
①平原是个人信息保留期间的经过、处理目的达成等个人信息不必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废弃该个人信息。
②虽然从信息主体得到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期限经过或处理目的达成,但要按照其他法令继续保存个人信息的情况,将该个人信息和其他的个人信息分离,并进行储藏和管理。
③撕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及方法如下。
- 废弃程序:发生废弃事由的个人信息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内部方针程序进行破坏。
- 废弃方法:电子文件形态的个人信息是无法复原的方法,从纸上输出的个人信息被粉碎或销毁。
第9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义平原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正在进行下一个措施。
- 内部管理计划成立及施行:的平原系统管理个人信息,为了防止泄漏、损坏等进行内部管理计划。
- 针对个人信息管理职员的教育:针对经营个人信息的职员进行安全管理。
- 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控制及访问权限的限制措施: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库系统,通过访问权限的权限、边境、口语所,控制个人信息及访问权限的限制措施,利用入侵系统,对外部无端的无端系统正在控制接近。
- 连接记录的保存:连接到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记录(网络登录等相关信息)最少有6个月以上的保管和管理。
- 个人信息的加密:个人信息是通过加密等安全保存和管理。另外,重要数据使用保存和传送时加密使用的保安功能。
- 安保程序安装和周期检验、更新:黑客或电脑病毒等的个人信息泄漏及损坏,并周期进行更新检查。
- 针对非人家的出入控制:保管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系统的物理保管处另行建立出入控制程序,运营。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①平原总括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业务,并对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的不满处理及救济等,如下指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尹主
- 工作处:韩国医学教育评价院事务所
- 联系方式:02-795-1591
②信息主体利用平原网站,询问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咨询、不满处理、受灾等事项。
第11条(救济权益的方法)
侵害个人信息的权利或利益的人可以向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申报侵害事实。
- 个人信息纠纷调整委员会:(无次)118(privacy.kisa.or.kr)
- 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无线电)118(privacy.kisa.or.kr)
- 大检察厅虚拟犯罪调查团:02-3480-3571(cybercid.spo.go.kr)
- 警察厅虚拟安全局:(无线电)182(cyberbureau.police.go.kr)
第12条(变更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这个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是20171.1.从开始适用。